【執源治理】悉心調解促履行 案結事了最利民
2024-06-11 16:33:2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楊紹銀 | 作者: | 點擊量:9170
湖南法治報訊(譚婷范質惠)近日,益陽市赫山法院蘭溪人民法庭在當事人申請執行前成功調解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和一起定作合同糾紛案件,在該法庭專職調解員何方清的耐心調解下,文某當場支付了所欠勞務工資,高效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矛盾,做到了案結事了。曹某強與曹某飛因文某分別欠其勞務工資及貨款訴至該院蘭溪人民法庭。2023年12月15日,經蘭溪人民法庭專職調解員何方清調解,曹某強、曹某飛分別與文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文某于2024年4月30日前給付曹某強勞務工資15800元,文某于2024年4月30日前給付曹某飛貨款14800元,若文某未按上述協議履行支付義務,曹某強與曹某飛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曹某強、曹某飛與文某就上述協議自愿申請了司法確認。
2024年6月3日,因文某未按協議履行支付義務,曹某強、曹某飛向赫山區法院蘭溪人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該庭干警在收到兩人的申請后,便聯系文某,該庭庭長李芳和專職調解員何方清向其闡明遲延履行的風險、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終,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文某當場向曹某強、曹某飛給付了全部欠款。
赫山區法院蘭溪人民法庭始終秉持司法為民的理念,堅持將“訴源治理”和“執源治理”貫穿于辦案全過程,努力做到司法有溫度、執法有力度,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以實際行動踐行“楓橋經驗”。
責編:楊紹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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